年輕的媽媽看到女兒已經上幼兒園中班了,就迫不及待地教她練習寫字。
剛開始,媽媽在一張白紙上寫好要練的字,讓女兒看著練。可等媽媽忙完了事,回到女兒身邊,滿以為平時聰明伶俐的女兒肯定早已學會,沒想到女兒竟一個字也沒寫。媽媽只好耐心地教女兒寫。可是,不管媽媽費多少口舌,女兒總不按媽媽教的筆順書寫。後來,媽媽靈機一動,換了一種方法,把筆劃用帶節奏的詞來表達,女兒才學會了寫(描)幾個部首。
通過讓女兒學寫字這件事,這位媽媽得出這樣的結論:要讓孩子做任何事,激發孩子的興趣非常重要。其實,幼兒期適當識字是可以的,因為孩子已具備初步的形象思維的能力,但寫字卻不適宜。漢字比較複雜,孩子手的肌肉發育尚不健全,此時,讓孩子學習寫字可能會適得其反,容易導致孩子的厭學情緒,影響孩子正常的學習生活。
父母應掌握孩子的年齡特徵,循序漸進,因勢利導地進行教育。 |